环境保护
环境保护工作进一步加强。2002年末,全省环境保护系统共有职工4388人,省、市、县级环境监测站78个。到2002年末,已在全省17个城市中建成140个烟尘控制区,面积达850.8平方公里;在17个城市中建成了101个环境噪声达标区,面积达342.2平方公里。淮河流域水污染治理成果得到巩固,巢湖污染治理工作进展良好,合肥、芜湖、马鞍山三个城市创建"国家环保模范城市"工作进入全面实施阶段,争取国家城市环保重点项目投资取得显著成绩,共有13个项目列入国家计划,国债投资1.69亿元。
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继续得到重视。全省现有国家级生态示范区22个(含生态示范区建设试点地区),面积达423.8万公顷;已建成国家级、省级自然保护区31个。启动重要生态功能区保护工作,沿淮调蓄洪区已被批准为国家级重要生态功能区,完成生态环境现状调查,从总体情况看,全省生态环境恶化的势头有所遏制。
全年全省发生火灾事故8795起,发生交通事故28114起。
小城镇建设
小城镇建设继续得到加强。到2002年底,全省小城镇数量2969个,其中建制镇955个,农村集镇2014个。当年全省小城镇建设总投入达90亿元,其中县城以下建制镇为57亿元,一般农村集镇为33亿元。全省小城镇规划编制调整完善比率为95.25%。省政府确定的200个中心镇规划编制调整完善比率达100%,镇区道路铺装率75%,总投入51亿元。 |